“被告人蔣冬萬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2023年4月25日,藍山縣人民法院對新圩鎮毛江村原村委主任蔣冬萬貪污受賄案做出一審判決。
彼時,蔣冬萬的思緒跌落至寒冷的冰窖,心中滿是悔恨的他,不知如何面對曾經信任自己的父老鄉親。
私欲膨脹 迷失初心
“他為村里做了很多實實在在的好事,為人也熱心,誰家里有事都喜歡找他幫忙。”說到蔣冬萬,毛江村村民倍感惋惜。
2014年7月,時年40歲的蔣冬萬回到家鄉毛江村擔任村委主任,乘著脫貧攻堅的東風,爭取多方支持,為村里修環村水泥路、安裝路燈、修建文化禮堂、通自來水、發展集體產業等,一步步改變著全村的落后面貌。
然而,這樣一個獲得群眾好評的村干部,卻在管理村工程期間,逐漸沉淪在老板們吃請中。
“老板們經常請我吃飯、喝酒、打牌,我也漸漸沉迷于這種燈紅酒綠、享樂奢靡的生活……”回想起自己的墮落歷程,蔣冬萬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在利益的誘惑下,蔣冬萬甘心被老板們圍獵。經查,2015年至2020年間,蔣冬萬利用其擔任毛江村委主任監管毛江村移民區工程的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驗收撥款時為施工老板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好處費”9.4萬元。
突破底線 伸出“黑手”
廉潔自律的防線一旦撕開口子,貪腐就像洪水猛獸一般無法遏制。
2014年,藍山縣政府為確保毛江水庫續擴建工程項目建設、管護的質量和安全,成立了藍山縣毛江水庫續擴建項目建設指揮部。在毛江水庫續擴建工程征地過程中,村民之間發生了一些糾紛。為避免影響工程進度,指揮部將有爭議的林地征收款撥至毛江村村賬中。2020年,蔣冬萬利用管理村賬和為村民調解征地糾紛的便利,伙同毛江水庫指揮部征地協調組工作人員,將“黑手”伸向了這筆有爭議的林地征收款,以村民譚某的名義虛報冒領征地及青苗補償款3.5萬元并予以私分。
瞞天昧地 “胃口”大開
嘗到甜頭的蔣冬萬等人竊喜不已,于是合伙謀劃“干票大的”,開始打起毛江村移民區征收公墓的主意。
為解決毛江村移民區新增墓地問題,毛江水庫指揮部負責出資征收20畝土地,毛江村移民區自行選地。2020年,蔣冬萬精心謀劃了一出簽署“空白協議”的把戲。他利用村民對征地補償政策不知曉的漏洞,以10.08萬元的價格征收村民王某家坐落在毛江村移民區旁的20畝山林。
“為什么協議上面沒有填寫金額?”面對王某的質疑,故作鎮定的蔣冬萬表示:“你只要管好自己的10.08萬元能否拿到手就可以了,其他的你就別管了。”事后,蔣冬萬以實際征地政策為準,在“空白協議”上填寫了60.8萬元的補償款。毛江水庫指揮部工作人員將20畝山嶺的征地補償款及青苗補償共計73.72萬元以蔣冬萬的名義造冊,該筆款項轉入蔣冬萬的賬戶后,除去村民王某的10.08萬元,蔣冬萬等人將剩余的63.64萬元予以私分。后來,蔣冬萬等人通過征地大肆斂財的事情敗露,蔣冬萬與指揮部涉案人員均被采取留置措施。
“我對不起黨組織,愧對父老鄉親們對我的信任,喪失了作為干部的底線!”蔣冬萬追悔莫及。
【執紀者說】
村級組織和村干部一頭連著黨和政府,一頭連著普通百姓,是干群關系最為緊密的“神經末梢”。然而,一些村干部濫用職權、貪污腐敗,吞噬群眾利益,究其根源是村級“小微權力”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基層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微權力”,著力打造基層監督“前哨”,配齊配強村級紀檢員,以身邊人監督身邊事,讓群眾成為監督的重要力量,引導村干部自覺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