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3年8月29日至9月27日,市委巡察三組對市應急管理局黨委開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2月19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體責任,從嚴落實整改
(一)統一思想認識,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抓好巡察整改。市應急管理局黨委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會巡察工作的內涵和要求,切實把巡察整改作為一項嚴肅的重大政治任務,以堅決果斷的態度抓好問題整改。為貫徹落實巡察整改要求,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全力抓好問題整改落實,市委巡察三組反饋意見后,局黨委立即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學習市委張毅恭書記在聽取本輪巡察情況匯報時的講話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對市委巡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局黨委認真領會、全面貫徹、堅決落實,明確提出抓好整改是局黨委的重要政治責任,是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具體體現,必須以強烈的政治意識和擔當精神加大推進力度,確保一項一項抓整改,不達標準不“收兵”。
(二)加強組織領導,推動整改主體責任落到實處。成立了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關于落實市委巡察三組對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巡察情況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落實班子成員負責制,局黨委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工作臺賬,突出抓好調度、調研和督導,強化推動落實。其他責任領導對整改任務都親自安排部署,親自檢查督促,協調解決整改落實中的重點事項和難點問題,整改工作實行全程督導,一抓到底。各責任科室(單位)依據問題清單,按照職責分工,主動認領問題,制定具體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壓實整改責任,形成了推進整改落實的工作合力。
(三)明確目標責任,推動整改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堅持問題導向,局黨委逐一研究分析,細化整改任務,實化整改措施,共研究制定了109條整改措施,每條措施落實都明確具體目標和完成時限,確定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形成了任務具體、責任清晰、要求到位的責任工作體系。局黨委及時召開專題會議,每周通報整改進展情況,研究解決整改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難點問題,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整改情況強化督促檢查,推動問題整改到位。
(四)認真督促檢查,對整改落實工作再推動再深化。局黨委對照巡察反饋意見,主動查擺問題,深刻剖析原因,進一步明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班子成員對照問題,主動認領責任,按照衡量尺子嚴、查擺問題準、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實的要求,認真準備了民主生活會個人對照檢查材料,在此基礎上分別列出了問題清單,并逐條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2024年1月8日,局黨委召開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暨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逐一進行對照檢查和思想剖析,把自己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開展了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通過召開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對自身和班子存在的問題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對整改著力點和標準要求有了更準確的把握,為推進整改工作增添了動力。
(五)注重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機制。在整改過程中,注重整改與應急管理實際工作相結合,堅持把巡察整改與持續改進作風、改進工作、提高應急管理各項工作緊密結合、統籌推進,發揮整改對工作的推動作用,注重解決體制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推動整改成果常態化、制度化。在集中整改期間,制定了《泉州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辦公會和局務會會議制度》《泉州市應急管理局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泉州市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規范化管理導則》等工作制度7項。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聚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實情況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不夠深入的問題。
(1)針對學用結合不夠緊密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堅持學用結合。巡察整改以來,結合主題教育,領導班子開展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4次,黨員干部集中學習4次,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我局積極發揮參謀助手作用,針對重點行業安全監管尚有盲區、薄弱環節等問題向市安委會建言獻策,推動市安委會持續開展全市安全生產重點領域“百日攻堅”專項整治,印發《泉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安全生產重點領域百日攻堅專項行動的通知》和《泉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節后復工復產及元宵節期間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級各部門切實消除各類事故隱患,春節期間,我市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民俗踩街活動順利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三是加大對在建項目督導檢查力度。于2023年12月3日至15日,聘請中國化學品協會專家指導服務組對有關在建項目開展全方位專家指導服務,幫助企業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同時,聯合市住建局、工信局等7個部門制定《泉州市化工建設工程監督管理協調機制》,明確監管范圍,突出監管重點,細化監管措施,深化相關職能部門質量監督管理的協同協作,保障化工建設工程項目質量。四是已查明2023年為民辦實事項目“鞏固提升200個自然災害避災點”資金未及時下達問題的原因,經我局多次督促,建設資金于8月全部撥付到位,我局已對下達資金跟蹤督促不到位的相關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截至2023年11月,避災點鞏固提升項目已超時序完成。
(2)針對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深入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宣傳警示先行、標準化提升推動、執法約束保障”總體思路為抓手,聚焦重大事故隱患精準嚴格執法,總結提煉完善制度措施,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持續推動專項行動工作走深走實,巡察整改以來至專項行動結束,累計抽查檢查企業39226家,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隱患2918個,行政處罰1275次,罰金994.18萬元。二是加強礦山安全警示教育和隱患排查。我局舉辦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培訓會,全市金屬非金屬礦山主要負責人、礦長等共70余人參加培訓。會上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山西呂梁市永聚煤礦一辦公樓火災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強總理的批示;邀請專家作《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管理》專題培訓,分析近年來全國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同時,積極推動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共開展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7次,推動我市1家地采礦山,1家尾礦庫通過省級二級標準化評審,不斷夯實礦山企業本質安全。開展今冬明春礦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2023年12月以來,抽查了10家礦山企業,排查出各類隱患91條,其中重大事故隱患1條,行政處罰1起,罰款3.7萬元,全市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此外,于2024年2月28日,揭牌成立全市首支礦山救護隊,總投入1325萬元,在冊指戰員11名,配備各種應急救援裝備,為全市礦山安全保駕護航。
(3)針對創新發展“晉江經驗”舉措不多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指導服務。我局主要負責人帶隊到泉港區深入開展局長走流程活動,在企業現場開展“親身辦”、“陪同辦”,了解掌握共性問題,協調解決企業急難愁盼的問題。加大對縣市區下放事項的指導力度,充分利用線上線下等方式交流審批經驗,定期協商座談解決難點問題,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二是探索推行信用修復主動告知提醒。應急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制作了《告知書》,在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一并下達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主動告知書,做到“雙書同達”,及時告知失信主體信用修復途徑和方式,提醒并幫助失信主體及時修復信用,減輕失信懲戒帶來的負面影響,助力企業健康發展。三是強化警示宣傳教育。巡察整改以來,我局在日常辦理行政執法案件中,均結合近期發生和當事人經營方式類似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入企業耐心開展警示教育,宣傳《安全生產法》等法條規定,并對隱患問題的整改提出指導意見。同時,開辟《安全生產曝光臺》專欄,每天收集整理我市各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并篩選出典型案例進行集中曝光,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2024年以來,累計曝光安全生產違法典型案例123起。
(4)針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堅持每半年專題研究1次意識形態工作,我局黨委會于2024年2月23日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二是定期召開黨員干部集中學習會議,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自巡察反饋以來,分別于2023年12月11日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個國家憲法日之際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講話精神;2024年1月29日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1.24”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一臨街店鋪火災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批示要求;3月4日組織學習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等。三是制定《2023年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方案》,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督導。3月15日對下屬黨支部檢查發現意識形態問題2條,結合主體責任檢查情況,形成綜合分析報告,并在局黨委全面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會議上通報。
2.關于構建“大應急”體系不完善,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有差距的問題。
(1)針對“參謀部”作用發揮不充分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部門精準執法階段工作的通知》,明確按照全省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時間節點要求。精準執法階段累計抽查檢查企業80423家,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隱患7227個,行政處罰13689次,罰金5820.17萬元。二是積極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指導19個專項委員會牽頭單位明確具體承擔專項委員會日常工作的內設機構(科室),解決了“部分專項委員會缺乏專班力量”的問題。同時將19個專項委員會“落實季度例會制度”列入每年度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推動19個專委會定期召開工作分析例會,目前已按時序進度完成。
(2)針對“指揮部”體系建設存在短板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推進指揮中心建設,《泉州市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一期)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方案》已通過局內部審查和局黨委集體研究,通過市數字辦評審并獲得批復,正按照規定流程推進項目進度,預計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項目建設,信息系統資源尚未完全整合接入,數據暫未實現實時同步。目前,依托市防汛辦場所、信息系統等做好過渡期應急指揮保障,圓滿完成春節元宵期間值班備勤和應急指揮保障任務。二是加強災害信息員業務培訓,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市、縣、鄉、村四級災害信息員在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做好災情信息報送,“指揮部”掌握的數據一律以災害信息員報送的災情信息為準。巡察整改以來,已嚴格按照統一口徑要求,組織全市統計上報低溫冷凍災害、洪澇災害各1次。
(3)針對“作戰部”應急能力建設有缺項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共訓共練。會同公安、消防、海警等部門進一步健全社會救援隊伍“110”“119”“95110”聯勤聯動機制,聯合舉辦應急救援隊伍水域、山岳救援專項能力培訓和取證考核,組織市級隊伍參加大型應急綜合演練,實現了應急備勤值班聯合、應急培訓演練聯訓、日常警情分類聯處、突發事件協同聯戰,有效提高了整體應急救援能力。二是健全救援合作機制。在規范落實《泉州市市級應急救援隊伍管理辦法(試行)》基礎上,2024年3月15日制定印發《泉州市社會應急力量參與災害事故搶險救援行動現場協調機制建設實施方案》,規范我市社會應急力量參與重特大事故災害搶險救援行動的現場管理,進一步健全完善應急救援合作機制。2024年1月9日召開2024年泉州市社會應急救援聯勤中心工作會議,表彰“十佳救援員”和優秀隊員,凝聚前進力量。同時,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隊培訓基地建立社會應急救援聯勤中心,在德化、洛江等地建立社會應急救援聯勤分中心,為社會應急隊伍解決辦公、備勤、值守及搶險救援裝備物資儲存等場所保障。三是夯實基層應急管理基礎,2023年試點16個鄉鎮(街道)標準化應急管理站和12個村(居)“黨建+網格+應急管理”管理點建設,進一步提高了基層風險識別能力和處置能力,基層網格員及時轉移避險案例受到應急部通報表揚。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省應急廳主要領導、市委主要領導對試點村(居)“黨建+網格+應急管理”管理點建設工作給予批示肯定。四是強化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演練。堅持以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牽引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突,泉州晉江、德化作為全省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試點單位,取得實踐實效,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省應急廳在泉州舉辦了“全省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試點現場觀摩會”和“全省應急救援工作專項培訓”,我局在全省現場會上作經驗典型發言。截至2023年12月底,市級17個專項應急預案均已落實應急演練。五是督促有關公司落實整改措施,修訂應急預案3份,開展應急預案專題學習55場次、隧道應急演練4場、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場等,并向我局報送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同時,我局舉一反三,牽頭協調組織相關聯動單位聯合舉辦省級“甬莞高速石鼓山長隧道危化車輛交通事故綜合應急演練”,進一步理清此類事故的職責分工、應急措施、條塊協同等重難點問題。成功處置了“2·9”泉南高速觀音山隧道交通事故,順利組織300名司乘人員緊急避險,避免了一場事故災難,該做法得到市領導批示肯定,《中國應急管理報》作了深度報道。
3.關于推進“大安全”監管不夠到位,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發力不足的問題。
(1)針對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長效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牽頭組織各級各部門,特別是住建、道路交通等部門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重點領域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期間全市累計排查安全隱患34748個,整改34136個,整改率98.2%,開展執法檢查16020次,行政處罰3467起,罰金1797萬元,責令停產整頓250家,移送司法機關刑事立案26起,專項行動取得預期效果。建筑施工領域,明確了以縣級為一個總網格單位,在行政管轄區域實行房屋安全網格化管理,全面建立“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網格員巡查管理制度,做到“網格吹哨、部門聯動、快速響應”。道路運輸領域,持續深化道安“四抓四化”“六個一”工作機制,開展安全生產重點領域百日攻堅專項行動以來,依托“全警管交通”模式和“天天查時時盯”勤務機制,共查處“七類”交通重點違法行為443325起,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減少34人、下降18.38%。2023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實現歷史性突破,泉州作為“全國十個機動車、駕駛人均超300萬,全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無突出負面輿情的城市”,得到公安部通報表揚,獲得道路交通事故預防綜合成績全省第一、道安工作成效全省第一檔次等成績。
(2)針對安全隱患排查存在盲點盲區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進一步發揮市安委會13個督導檢查組作用,市安委會每月組織13個包片督導檢查組至少安排5天,深入包片督導檢查的縣(市、區),對照檢查清單要求認真開展督導檢查。2023年累計抽查檢查鄉鎮(街道)149個、縣級部門164個,企事業單位690個,督促整改隱患1594條。二是針對“一樓多企”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問題。市消安委印發《泉州市分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強化廠房倉庫火災防控工作十五條措施》等文件,進一步規范分租申報備案、管理責任主體、應急救援處置等職責,在晉江陳埭鎮試點成立房東協會,試行出租房屋備案核驗工作模式,對核驗通過的予以授牌、不通過的限期整改,推動分租廠房長效管理。扎實開展工業園區消防標準化行動,找準樹脂、鞋服、染整、藤鐵、電鍍等火災高風險產業分區劃片集中開展“開小灶”整治,實現了廠房倉庫火災逐年下降。三是于12月8日組織中國化學品協會專家指導服務組對有關企業進行指導服務檢查,幫助發現并完成問題整改25個。對2022年5月22日及6月22日的問題進行核實,已全部整改完畢。同時,舉一反三,于2023年12月28日印發《泉州市化工和危化品企業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要求企業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2024年3月印發《2024年泉州市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重點》,細化2024年度重點工作時間節點和要求,提升企業主體安全生產能力水平。
(3)針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2023年統籌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鞏固提高工作,全市46個行業、52062家有生產經營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全覆蓋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任務,創建精品企業21家、標桿企業136家、評審達標企業4147家、示范崗位數15674個,分別完成年度工作計劃指標162%、105%、319%、121%。通過獎優罰劣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遏制“紙面創建”現象,提檔升級一批規范達標企業,新增達標企業2783家,其中新增國標達標企業151家、省標達標企業278家、泉州標準達標企業2354家;正向激勵一批典型示范企業,各級累計公告激勵典型案例98家次,兌現稅收優惠28家次、減免稅收2909萬元,信貸支持1952家次、信貸金額254036萬元;公布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及時曝光典型的執法案例141家次;取締關閉一批整改無望企業,依法取締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整改無望的企業135家。此外,2023年我市工貿行業三級標準化定級評審任務數是140家,已于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了新評審146家,直接定級22家。
4.關于促進防災減災救災“大聯動”不夠,踐行“兩堅持、三轉變”不到位的問題。
(1)針對防災宣傳實效不夠明顯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豐富宣傳手段。2024年組織開辟了《安安說安“泉”》視頻專欄,根據重點工作進行選題,每周制作1-3個宣傳視頻進行宣傳,并發動各級各部門合力宣傳,2024年以來累計制作宣傳視頻14個。開展應急安全短視頻征集活動,引導公眾在參與中,學習安全知識、掌握安全技能。開展安全宣傳“五進”活動,制作系列圖文并茂的防災減災宣傳手冊,利用安全督導、執法檢查、文明創建、安全“五進”等工作,分發給群眾,著力提升安全宣傳的趣味性。二是強化科普宣傳。2024年初,在防范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工作部署中,我局督促各級各部門通過“村村響”應急廣播、電視、報紙、短信、電子顯示屏等方式,高頻次發布災害預警信息和防御知識科普宣傳,提高公眾防護意識。2024年將立足工作實際,繼續加大聯動力度,提升宣傳成效。三是已著手對閑置的“3·7”坍塌事故專題警示教育館進行整修布局,2024年6月份可如期建成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基地。
(2)針對減災預警信息不夠完備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與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運用鐵塔運維監控平臺和視聯網平臺提升森林防滅火預警監測能力。采取衛星監測、視頻監控、地面巡查、輿情監測等多種手段,衛星熱點2小時火情反饋率100%。二是加大森林防滅火宣傳力度,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2023年第3、4、5號高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各縣(市、區)發布禁火令,嚴禁一切野外用火。通過局微信公眾號發布高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在主要山體等處張貼禁火令等,進一步提升公眾預警信號的知曉率。三是推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運用,指導晉江市利用風暴潮災害重點防御區劃定成果,將陳埭鎮海岸線納入風暴潮防御區,全面啟動泉州市“藍色海灣”綜合整治行動項目。2023年底,國家自然資源部有關領導代表國家減災委來泉督察檢查全國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現場實地走訪晉江“藍色海灣”項目,并作出好評及認可。同時,指導南安市推動隱患排查整改,在普查中排查出各類新的隱患776處,已組織整改,同步消除隱患。
(3)針對救災物資調配、場所建設存在短板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巡察整改以來,我局分批次進行搶險物資采購,于2023年12月29日新購置沖鋒舟15艘、救生衣110套、橡皮艇25艘等救援裝備。2024年3月經局黨委會研究同意,擬再次購置橡皮艇10艘、油鋸250把、重型液壓破拆設備1套和雷達生命探測儀1套,最大限度滿足多區域、多點位搶險救援需要。二是推進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已組織完成豐澤、泉港12所市建成區學校地震應急避難場所掛牌工作;其他縣(市、區)已完成47處Ⅳ避難場所掛牌工作;完成鯉城凌霄中學避難場所升級改造項目。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1.關于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不夠嚴格的問題。
(1)針對案件適用法律不精準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通過建章立制,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程序,于2024年3月21日印發《泉州市應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程序的通知》,明確行政處罰過程中,需要法制審核的具體環節,并在日常辦理行政執法案件過程中,每個案件的相關文書均由法制人員進行審核、簽字。2024年1月8日制定實施《泉州市應急管理法律顧問年度考核辦法》,突出法律顧問對適用法律精準的作用發揮。同時,對相關案件經辦人員適用法律不精準問題給予批評教育。
(2)針對案件辦理期限意識不強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針對案件辦理期限意識不強問題,于2024年2月22日,召集全局執法人員,圍繞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與行政處罰、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實務等內容,開展執法業務培訓,進一步增強執法人員法制意識,提高執法水平和專業素質。并對有關案件立案不及時的相關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二是于2024年3月21日制定《泉州市應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程序的通知》,取消局內部案件移送規定,對日常檢查、專項檢查、舉報專查、交辦轉辦核查等執法監管事項,實行執法檢查、現場處置、案件查處“三同時、一體化”,減少了非法定流程,并對案件辦理各環節作出時限規定,提高了案件辦理效率。巡察整改以來,我局行政處罰案件均未延期。
(3)針對對執法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2024年3月4日印發《泉州市應急管理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考核的通知》,組織對局機關各科室、執法支隊、救援中心2023年度開展執法辦案情況進行考核,進一步規范我局行政執法行為。2024年2月7日印發《泉州市應急管理系統“安全生產執法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3月21日印發《泉州市應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程序的通知》,明確實行“局隊合一”聯合執法體制,取消局內部案件移送規定,建立內設機構和執法隊伍協作聯動機制,對各類執法監管事項實行執法檢查、現場處置、案件查處“三同時、一體化”,以此解決案件未能按時移交問題。制定印發《泉州市應急管理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管理所有執法案卷按時立卷歸檔。巡察整改以來,我局所有行政處罰案件均有形成《案件調查報告》。
2.關于關鍵崗位、重要領域存在廉政風險的問題。
(1)針對廉政風險防控不嚴密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組織危化科全體干部職工集中學習近年來我局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結合當前危化科工作實際,深入查擺廉政風險點6條,科學制定防控措施6條,從源頭上杜絕廉政風險。同時,舉一反三,組織全局干部職工立足各自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填報2024年度個人廉政風險識別防控表,織密織牢廉政防護網。
(2)針對專家選用機制不健全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4年2月26日出臺《泉州市應急管理專家管理辦法》,對全市應急管理專家的選聘、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進行明確,切實加強和規范市應急管理專家管理。二是委托第三方建立泉州市安全生產標準化智慧管理平臺“專家服務”模塊,于3月4日上線試運行,致力于對專家基本信息、專家遴選等過程的管理。三是局機關紀委在業務科室運行使用“泉州市安全生產標準化智慧管理平臺”“專家服務”模塊,選用專家過程進行監督。并在專家抽取結束后,在《專家抽取表》監督人一欄簽字,切實發揮機關紀委監督作用。
(3)針對項目采購不合規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修訂我局內控制度,結合“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10萬元(含)以上的采購項目,采購辦將相關信息同時報駐市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機關紀委備案。同時,機關紀委加強對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不定期抽查采購項目及本制度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二是在黨員干部集中學習會上,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和國家、省、市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和我局內控制度,并對項目采購不合規的相關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
(4)針對專項資金監管缺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2020-2023年合計16份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的管理及使用情況,通過檢查各級財政部門、應急管理部門的財務資料,了解救災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檢查其執行情況。首先對資金涉及的所有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進行審計;其次對5個縣(市、區)的下屬鄉鎮進行抽查審計,每個縣(市、區)抽查3-6個鄉鎮;最后對抽查鄉鎮下轄的1-2個村進行延伸審計檢查,查閱資料、實地走訪完成對2020-2023年期間下達的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使用、發放情況進行審計。二是加強對下達專項資金的跟蹤管理。我局進一步強化專項資金管理,充分發揮績效考評的指揮棒作用,將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納入局內部績效考核,規范專項資金使用,保障專項資金安全。
3.關于工作作風不嚴不實的問題。
(1)針對個別財務手續審核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制表人對錯寫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予以糾正,并對經辦人給予談話提醒。二是梳理市財政局相關文件及我局財務內控制度,將工作中使用頻率較高的規定整合成一份,通過OA平臺發送給全局全體干部職工學習,并在黨員干部集中學習會議上組織學習。
(2)針對安全培訓監管“走過場”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4年1月應急管理部正式發布《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基本條件》(AQ8011—2023)代替原來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基本條件》(AQ/T8011—2016),新標準將于2024年7月1日實施。3月8日我局召集全市9家培訓機構負責人,對新標準進行宣貫學習,要求所有培訓機構在7月1日前完成對標自查自改。二是制訂《泉州市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基本條件檢查表》,于3月份和4月份檢查安全培訓機構5家,對未建立線上理論培訓教師檔案和管理制度等不符合新標準的給予指導建議。三是部署開展2024年全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專項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改和專項執法、聯合執法等方式,嚴格核查培訓考試機構基本條件,依法查處培訓考核違法行為,堅決清理淘汰不符合基本條件的培訓機構,并曝光一批安全生產培訓考試違法違規典型案例,推動培訓機構和考試點標準化建設,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提升安全生產培訓考試質量。
(3)針對個別專項檢查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初稿),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中介服務行為,提升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水平。并對2021年開展安全評價專項檢查不到位的相關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二是組織開展安評機構執法檢查,在2024年前對在泉執業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一次全覆蓋執法檢查。已對5家在泉執業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執法檢查(總共15家),并對1家安全評價機構立案處理。
4.關于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1)針對資產報廢處置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格執行《泉州市應急管理局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中關于固定資產處置相關規定,及時處置固定資產的錄入、變更、報廢等問題。2021年12月報廢的家具辦公設備,已回收殘值1690元。二是修訂完善《泉州市應急管理局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制度》,組織全局干部職工開展固定資產管理相關文件專題學習,加強全體干部職工的固定資產管理意識。
(2)針對固定資產管理缺失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1年12月購置的森林防水滅火泵、滅火器等救援器材已調撥至各縣(市、區)使用。并已督促各縣市區應急局將2021年12月購買森林防水滅火泵、滅火器等救援器材共97.48萬元列入固定資產管理,長期做好督促管理。二是指定專人,立即補缺補漏,形成專門臺賬管理,重視末端管理,督促各縣(市、區)落實落細固定資產使用有關規定。三是已完成我局(含下屬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形成專門臺賬。
(3)針對采購未編制預算、未細化清單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20年采購的移動式應急減災泵站的資金來源為2019年省財政廳和應急廳聯合下達的第四批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市縣),屬年末臨時追加的省級財政資金,按照我局采購內控制度及“三重一大”等規定,經局黨委會同意后,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我局已組織匯總整理2020年12月采購移動式應急減災泵站2套相關臺賬。二是我局已根據2024年工作要點,要求各業務科室實事求是根據全年工作計劃提出采購需求,編制2024年部門預算,細化采購指標,避免類似問題再次出現。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方面
1.關于黨委統籌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的問題。
(1)針對抓班子帶隊伍促落實有所欠缺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印發《中共泉州市應急管理局委員會關于調整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的通知》,合理分配全局工作任務,進一步提升領導班子整體工作效能。2023年我局榮獲市委、市政府記集體三等功表彰。二是印發實施《關于對我局2023年內部績效考評的補充說明》,完善內部績效考評辦法,并全面完成2023年度內部績效考評,把考評結果作為各科室與個人年度評先選優、獎金發放的依據。三是推進危險化學品實操基地的建設和驗收進度,完善技工學校集中考試點。技工學校集中考試點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危化品實操基地已建成。
(2)針對推動機構改革職能轉變力度不足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結合新一輪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意見,擬做大做強“泉州市應急救援中心”,對市應急救援中心職能、內設機構設置、職數編制進行重新梳理,改革建議已報市委編辦審批,待全省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方案確定后研究。二是3月13日調整更新市減災委成員單位名單,增加文旅部門為成員單位。此外,國家減災委員會已調整為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省級層面正在調整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正式文件未印發,我市將持續跟蹤落實,確保及時調整到位。
(3)針對執行議事規則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于2024年2月,研究制定《泉州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辦公會和局務會會議制度》及調整后的《局黨委議事內容目錄》,進一步理清黨委會、局務會等會議議事內容,規范議事程序,提高決策法制化、民主化、科學化和制度化。二是嚴格執行黨委會議事規定,自巡察反饋以來,累計召開黨委會議13次,均嚴格執行“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度。同時,加強對黨委會議記錄人員的培訓,規范黨委會會議記錄。
(4)針對個別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由局辦公室牽頭,嚴格審核各科室擬發文件,嚴格規范發文程序,對內容相似的文件,禁止重復發文,同時,督促各科室,杜絕出現以“白頭文件”代替“紅頭文件”形式變相發文的現象。二是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對存在重復發文、“白頭文件”代替“紅頭文件”等現象的科室進行通報批評。三是將各科室發文情況納入局內部績效考核。2023年12月-2024年2月,我局發文105份,同比下降12.5%。
2.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有力的問題。
(1)針對黨委主體責任壓得不實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制定《2024年度泉州市應急管理局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明確黨委主體責任清單20項;黨委書記第一責任清單9項;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清單6項。制定《2023年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方案》,組建檢查組,于3月15日對下屬黨支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開展現場檢查和督導,檢查發現共性問題4個、個性問題12個,并形成綜合分析報告,在局黨委全面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會議上進行通報。局機關黨委已第一時間將“問題清單”和整改建議反饋給被檢查黨支部,督促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二是組織開展2023年度廉政談話,局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廉政談話共7次;局主要領導與各科室負責人廉政談話共13次;局分管領導與各科室負責人廉政談話共13次。三是已立即改正2名班子成員2021年度述責述廉報告仍引用2016年已廢止的《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錯誤表述,并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談話提醒。同時,舉一反三,局黨委書記對2023年度述責述廉報告進行審核把關。
(2)針對警示教育不深不透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3月4日組織全體黨員干部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23年版)等,及時學習上級最新文件精神及內容,引導黨員干部知紀律、明戒懼、守底線,讓遵規守紀成為日常習慣。二是開展廉政警示教育專題學習教育活動。1月29日傳達學習中共中央紀委印發《關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節期間正風肅紀工作的通知》精神;組織學習1月3日福建省紀委監委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3月4日開展專題警示教育,集中學習觀看《安全生產 責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三是開展警示教育,5月10日,局黨委書記召開局黨委會議,研究《中共泉州市應急管理局委員會“案后整改”工作方案(送審稿)》,安排部署“案后整改”工作。結合黨紀學習教育,按照工作方案安排,召開了廉政警示教育大會,集中觀看警示教育片,用“案中人”教育身邊人;組織全體黨員干部赴泉州市看守所開展現場教學;組織梳理2024年度廉政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筑牢廉政思想防線。
(3)針對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駐市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根據上級部署要求,結合派駐實際,對應急管理局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導檢查工作,共指出問題13個,均已完成整改落實。二是借助司法局開展的2023年度行政執法案件評查工作之機,著重對應急管理局所涉案件評查情況進行分析,透過業務現象深挖(發現)背后的責任、作風、紀律等問題。將“以強有力的政治監督推動安全生產執法規范有序”作為本組2024年政治監督自選項目(四分監督),同步帶動機關內設紀檢機構做好項目的跟進督促。三是加強對應急管理局內設紀檢機構履職擔當的支持、監督和指導,經常性、集中性、專項性組織紀法業務聯學、聯商、聯研,強化內部督促和外部監督的聯動協作,充分發揮同向發力,同題共答機制優勢,形成內外疊加最大監督治理效能。四是局機關紀委加強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學習,增強對黨內監督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加強與駐市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溝通聯系,形成監督合力。
3.關于落實黨建主體責任有缺失的問題。
(1)針對黨委抓黨建主責意識不強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強化理論武裝,鑄牢政治忠誠。局黨委堅持“第一議題”抓學習,精心組織集中學習、研討交流、專題讀書班等,引導黨員干部沉心靜氣研讀《習近平著作選讀》等學習材料,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不斷夯實黨員干部理論根基。巡察整改以來,開展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4次、黨員干部集中學習4次。二是堅持黨建引領,彰顯政治擔當。局黨委充分發揮黨建政治引領作用,堅決把黨建工作成效體現在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在全市試點開展“黨建+網格+應急管理”工作,推動12個村(社區)落實“有網格管理體系、有應急服務點、有應急救援隊伍、有避災安置場所、有宣傳警示教育平臺”,著力將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向村級延伸,基層網格員在摸排災害風險隱患和人員轉移中發揮重要作用,受到應急部通報表揚,該試點做法分別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獲省應急廳主要領導、市委主要領導批示肯定。三是鍛造責任鏈條,落實政治責任。局黨委不斷強化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的機關黨建責任,制定《2024年度泉州市應急管理局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明確黨委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第一責任、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把機關黨建工作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2月23日召開局黨委會議,專題研究黨建工作。嚴格執行黨員發展程序,于3月25日召開機關第一黨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研究接收預備黨員事宜。
(2)針對機關黨委指導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制定《2023年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方案》,加強對黨建工作的檢查督導。于3月15日對下屬黨支部開展檢查,檢查發現問題共12項,形成綜合分析報告,并在局黨委全面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會議上通報。局機關黨委已第一時間將“問題清單”和整改建議反饋給被檢查黨支部,督促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二是開展青年干部入黨談心談話活動,主動幫助青年干部提高對黨的認識,鼓勵他們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巡察整改以來,已接收預備黨員1名,吸收入黨積極分子2名,持續為組織注入新的血液。三是按照黨費收繳管理有關規定要求,已開設黨費專戶,按照“黨員月繳納、支部月上繳、黨委月繳”制度,堅持做到黨費專人管、足額收、及時繳、定期查。
(3)針對黨支部建設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立即改正機關一支部2022年度支部書記述職報告出現的錯誤表述內容,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談話提醒;同時加強審核把關,今后對各黨支部書記撰寫的述職報告統一進行審核把關,避免出現錯誤的表述。二是針對“2021年度機關一支部組織生活會開展不嚴肅”問題,已對相關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機關黨委加強對各黨支部召開組織生活會的事前提醒和檢查指導,要求各黨支部提前對檢視問題、批評意見進行審核把關,對辣味不足責令改正,確保相互批評開門見山、直奔主題、具體深入。
(4)針對執行干部有關制度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梳理市地震局科室崗位職責,市地震局領導分別與科級干部談心談話,全面了解各科室的工作情況。明確輪崗方案,2024年2月23日提交市應急管理局黨委會研究通過,已將3個科室負責人調整后的《申請使用編制(領導職數)審批表》報送市委編辦審核。2024年3月,已報組織部備案,并下發任免通知。二是2024年2月在市地震局晉升1名四級主任科員人選的考察過程中,將市地震局全體干部職工納入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的范圍,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和覆蓋面。三是2023年12月組織對2023年10月份以來尚未存檔的7份晉升職級考察材料和6份試用期滿考察材料進行“回頭看”,并嚴格落實考察組簽名要求。四是加強對干部職工社團兼職的管理,對現有干部職工兼職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建立健全有關臺賬,堅決杜絕兼職超時等問題的出現。積極與市民政局有關科室溝通,認真學習《福建省社會團體換屆選舉辦法》,了解掌握應急管理學會換屆選舉程序。依法依規進行換屆選舉,2024年2月,我局召開黨委會研究更改泉州市應急管理學會法人代表事宜,制定印發《泉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增補第三屆泉州市應急管理學會會員的通知》,并就泉州市應急管理學會第三屆理事會領導機構、辦事機構成員建議人選名單征求有關單位意見。
三、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針對“‘指揮部’體系建設存在短板”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市檔案綜合大樓主體尚未竣工驗收,正按照規定流程盡快進場開展新建指揮中心二次裝修。
下一步整改措施:《泉州市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一期)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方案》已通過市數字辦評審并獲得批復,在市檔案綜合大樓竣工前督促大樓建設單位和信息化項目業主大數據公司加快指揮中心及應急管理信息化項目“一庫三中心”建設,信息化專班加快與大樓設計單位共同完成設計圖紙智能化部分優化完善,爭取在2024年底前完成指揮中心及應急管理信息化項目建設。同時,依托市防汛辦場所、信息系統等做好過渡期應急指揮保障,抓緊使應急管理信息化與現場融合通信能夠在應急處突實踐中聯調聯試和持續完善。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31日。
(二)針對“防災宣傳實效不夠明顯,2021年布展的“3·7”坍塌事故專題警示教育館目前基本處于閑置狀態。”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已完成改造方案設計,目前如期施工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緊盯施工建設的每個環節,確保改造項目保質保量完成。
整改時限:2024年6月30日。
(三)針對“個別專項檢查不到位”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現已草擬《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初稿),正會同業務科室審稿;2023年在泉執業的安全評價機構共15家,目前已對15家安評機構的從業告知書及現場勘驗記錄進行檢查,對5家安評機構進行執法檢查。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對《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初稿)進行征求意見后,對社會公開發布;二是對在泉執業的15家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
整改時限:2024年6月30日。
(四)針對“執行干部有關制度不嚴格”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已有序推進換屆程序,完成市應急管理學會現任法人代表離任審計和學會法人代表的更換,正加快啟動換屆程序。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強學習培訓,組織學習《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掌握應急管理學會換屆選舉程序,依法進行換屆選舉。結合我局實際,認真制定選舉工作方案,保證換屆選舉穩妥、有序進行,6月底完成學會換屆的相關法定程序。
整改時限:2024年6月30日。
經過一段時間的集中整改,整改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認識到,落實巡察整改必須堅持標本兼治、久久為功。下一步,我局黨委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壓實“兩個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向縱深發展;堅持整改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抓常抓實抓嚴整改,鞏固整改成效,推動巡察整改成果轉化運用,形成推動應急管理事業發展的強大動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定不移推動整改落地。繼續將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適時開展“回頭看”,跟蹤問效,防止問題反彈;對未完成的整改事項,緊盯不放、持續推進,確保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明確責任科室、責任人,加強跟蹤問效,確保反饋意見整改件件到位。
(二)聚焦政治建設,持之以恒推動管黨治黨。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按照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嚴格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突出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和黨委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的職責,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到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三)強化結果運用,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強化巡察整改成果的綜合運用,建立長效機制,堅持標本兼治。將巡察成果運用到應急管理事業發展中,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激情燃燒、干事創業、奮勇爭先的濃厚氛圍。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5-28285725;通信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5樓市應急管理局,郵政編碼:362000;電子郵箱:qzyjjdw@126.com。
中共泉州市應急管理局委員會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