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疫情期間中心城區社會面管控的緊急通告
為堅決阻斷疫情傳播鏈條,盡早實現新冠肺炎疫情社會面清零,最大限度減少車輛人員流動,現就加強中心城區(鯉城區、豐澤區和洛江區管控區)社會面管控通告如下:
1.即日起,實施中心城區靜態管理,封控區人員禁止出戶,核酸檢測嚴格落實上門采樣;管控區人員禁止出單元,參加核酸采樣即出即回。原則上,有疫情小區人員不流動;無疫情小區(片區)人員不聚集;除必需的就醫需求外,居民不出小區(片區);以街道、小區(片區)為單位實行網格化管理,人員不跨區、不跨街道流動。
2.管控區居民每2至3天在線上訂購或由小區統一采購必需的生活物資一次,由相關單位將生活物資配送到小區(片區)門口,再由下沉機關干部、社區工作人員、物業工作人員、志愿者配送到單元門口的貨物接收處,居民自行消毒后錯時錯峰取走。
3.機關、事業工作人員減少流動,原則上不跨區出行、通勤;領導干部帶頭就地駐扎在掛鉤聯系點開展防疫工作。參加疫情防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就地駐扎,單位要提供必要的食宿保障。管控區的黨員,在落實個人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就地轉為志愿者,協助所在地做好防控工作。
4.保民生企業員工、機關企事業單位參加疫情防控人員、疫情防控志愿者、公安干警、督察檢查人員原則上就地開展工作,減少流動;工作需要流動的,必須持“兩證”(有效證件、主管部門證明及制式工作證)或“泉通行”電子通行證,以及出示健康碼(陰性)、掃碼、測溫后方可進出卡口,其他人員一律不允許出入卡口。快遞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實行不進小區(片區)無接觸投遞;無證不得上崗。
5.公安、城管、消防部門組建專班,著制服主動亮明身份開展聯合執法工作,加強卡口管理,對轄區進行巡邏,維護核酸檢測、交通運行等秩序,防止小區人員聚集。
違反本通告要求的,將由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