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江區委召開常委會,傳達全省市縣巡察工作推進會精神,研究建立區委巡察工作機構,審議通過《中共泉州市洛江區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暫行)》。
????據了解,區委成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任組長,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任副組長,區紀委分管副書記、區委組織部分管副部長和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為成員,領導和組織實施全區巡察工作,向區委負責并報告工作,并接受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指導。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巡察辦,為區委工作部門,設在區紀委。區委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巡察組,在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承擔巡察任務。
????與此同時,洛江區委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庫并進行動態管理,從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政法、檢察、審計、財政等部門的專業干部選調組成。巡察工作人員采取一次一選任、一次一授權。區委巡察工作采取常規巡察、專項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開展,重點對巡察對象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等情況進行監督。
????據悉,洛江區將于2月底全部完成設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和巡察工作機構,3月份啟動首批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