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化縣研究制定《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方案》、《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方案》和《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等三份文件。文件的出臺,旨在通過劃分黨委、紀委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田”邊界,突出責任追究“殺手锏”的操作性,解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主體不夠明確、內容不夠細化、責任追究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
《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方案》共5部分20條,明確了黨委領導班子、“一把手”及其他成員在落實主體責任中的職責,規定了責任簽訂、“雙報告”、述責述廉、談話提醒、誡勉談話和函詢、檢查考核等落實主體責任的“六項制度”,進一步保障責任落實。《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方案》共5部分17條,對黨章賦予紀律檢查機關的三項主要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進行細化,明確了執紀監督和查辦案件的重點,以及實施責任追究和“一案雙查”的具體要求。《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共5章28條,規定了對黨委(黨組)實行責任追究的4類12種情形、對紀委(紀檢組)實行責任追究的3類11種情形,以及責任追究的方式、啟動程序和結果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