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范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不斷鞏固和擴大糾正“四風”成果,南安市紀委監察局制定出臺了《關于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開展常態化督查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督查的范圍、內容、責任,并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作為紀律審查的重點,切實把紀律挺在前面。
????《辦法》明確,督查對象包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與國有控股企業,省、泉州市直屬單位,以及上述單位工作人員,重點是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督查重點包括8個方面:一是公款吃喝方面的問題,二是公款旅游方面的問題,三是公車使用方面的問題,四是樓堂館所建設方面的問題,五是違規發放津補貼方面的問題,六是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方面的問題,七是其他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八是其他需要監督檢查的內容。
????《辦法》規定,南安市紀委監察局組建若干個常態化督查組,采取常規檢查、集中檢查、跟蹤督促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常規檢查每季度不少于2次,并建立月報、“回頭看”和分析制度,每季度召開1次工作聯席會議,專題研究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情況,及時針對“四風”新形式、新動向提出工作對策;同時設立專門舉報電話,在南安市紀委監察局網站開設舉報專區,受理和辦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投訴和舉報。
????《辦法》要求,督查以發現問題為導向,加大明察暗訪力度,變間歇式監督為連續式監督、變選擇性監督為全覆蓋監督、變突擊式監督為常態化監督。對督查組發現查實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綜合運用廉政談話提醒、批評教育、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方式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措施不力的,或在工作中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以及管轄范圍內“四風”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既要追究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主體責任,又要追究紀委的監督責任,并向社會點名道姓公開曝光。